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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简介 优点 申请资格 自我评估 准备步骤 搜集资料 要求补件通知RFE 上诉

简介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是处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案的专家。一般来说,申请职业移民第二优先,需要雇主提供工作机会及工作证。但是外籍人士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来免除工作证申请程序,进而成为美国永久居民。这就意味着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比申请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的难度要高。整个申请过程必须证明外籍人士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是符合国家利益。针对此类国家利益豁免案例申请,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制定了完胜策略,以确保我们负责的案例顺利通过。同时需要提到的一点是,如果是愿意在医疗人才短缺领域就业五年以上的医者、经联邦机构或州立单位证明其工作符合公众利益的,即可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仍然需要符合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的资格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总是会提醒客户不要忘记:即使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也不代表一定符合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的基本资格。虽然国家利益豁免可免除雇主的工作邀约和工作证申请程序,但还是要符合第二类优先的最基本门槛。换言之,要符合第二类优先的最基本条件之后,才能开始考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什么是国家利益?

1990移民法案要求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类別下国家利益豁免的标準是:必须证明超过一般且为重大的未来国家利益。

除此之外,法律条文没有明确指出何为国家利益。美国移民局(USCIS)认为实际操作中应该要尽可能的灵活。举证的责任则完全在于申请的外籍人士身上,他们必须证明自己免除工作证是符合国家利益。真正处理中,每个案例的标准又不尽相同。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从批准的案例中发现,政府要求的是该受益人的工作对社会大众有直接广泛利益。具体来说,成功的申请案要素包括:该外籍人士的获准通过可增进美国经济;可增进美国本地劳工的薪资及工作状况;可提供美国年青人、中下阶层更多负担得起的住房;可改善美国环境且能增进国家资源的有效利用;或该外籍人士申请案是由美国政府机关申请。除了上述条件外,也有一些其它的要素,像是促进文化发展等。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发现美国移民局(USCIS)的核准并没有局限在特定职业,申请人从私人公司副总裁(资源回收公司)、电脑工程师(可侦测放射线废弃物的电脑程式) 、人类学教授(专精于研究秘鲁生产古柯硷的区域,有助於美国禁毒品药品成效)、甚至到商场总经理(新的购物商场,当地政府官员认为对当地经济有重大影响)等等,皆有可能。

趋势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在查阅行政上诉办事处(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审理的许多案件后发现了规律:1)在科学领域有较高的通过率,而在社会领域的通过率较低。商业及艺术领域则因人而异。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总结其原因是在于科学领域比较容易建立起以往成就的记录。2)政府官员的推荐信有重大的帮助: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发现,如果是由政府官员或机构推荐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会对申请案有很大的帮助。

纽约州交通部判决案(NYSDOT)

1998年,前美国移民局(INS)(现为USCIS)针对国家利益豁免的标准加以讨论并针对纽约州交通部申请案作出判决。这个判决设定了较严格的标准,就此之后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难度增加,不像以前那样简单。行政上诉办事处(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认定在审理时必须符合三大要素:该领域具重大内在价值国家级规模利益符合重大国家利益

支持证明文件

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人必须负责列举证明文件,文件包含但不局限於下列: 过去的贡献及成就奖项、即将工作的职位内容、专业领域的专家推荐信。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过去的贡献及成就在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中是最重要的证明。一般来说,有内在价值及国家级规模不难推论。不过,难的是要让审核官员相信申请人过去的贡献及成就超越其他人,才足以批准该申请案。

医生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在1999年移民法案之后允许某些类別的医生利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法律规定如果外籍医生同意在卫生署核可的医疗缺乏领域全职工作五年以上,或是在退伍军人医院(VA)工作,或是由联邦、州立机构认定该医生工作符合公众利益,则美国移民局须给予国家利益豁免批准。

总计服务五年: 在满五年的服务年限之前,该医生不符合移民资格、也不能申请调整身份。此外,交换学者J-1身份期间也不能算在五年里面。美国移民局规定(USCIS)医生必须是全职服务於卫生署同意的医疗短缺领域(HPSA)、或是心理卫生短缺领域(HPSAs)、亦或是在退伍军人医疗机构服务。除了医生之外,从事医药、小儿科、内科医药、妇产科、精神科领域相关人士也可以适用此项标准。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国家利益豁免的问题或需要我们的服务,请与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联络,请参见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流程。

国家利益豁免(NIW)推荐信

请参考国家利益豁免推荐信的样本。不过,如果是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我们的律师将会提供最多6份量身订作、最符合你条件的推荐信草稿。与其它一般事务所只提供样本且要求自行撰写不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会专门为你量身打造优质的推荐信。如此优质的推荐信的撰写考验的是撰写人的法律背景以及对美国移民局偏好有高度了解,而这方面正是我们的强项。我们相信优秀的推荐信对于申请案的成功有重要作用。请注意:这里提供的样本仅供参考,我们不建议我们的客户使用这些样本。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推荐信样本一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推荐信样本二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推荐信样本三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推荐信样本四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优秀撰写人特质(推荐信中要体现什么?)

国家利益豁免推荐信应包括什么?

一步一步教你撰写国家利益豁免推荐信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NIW)

在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EB-2)自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是申请绿卡案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其定义是在国家利益豁免(NIW)类别下自行提交I-140请愿书且申请者与受益者为同一人。

美国移民局(USCIS)的 I-140是职业移民申请者用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请愿书。即使还没有公司雇用,职业移民申请者还是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正在考虑国家利益豁免(NIW)类别下绿卡申请的人应该要先了解自行申请的好处以及雇主申请的风险。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类别绿卡移民的好处

许多拥有硕博士学位的外国人选择透过国家利益豁免(NIW)来申请绿卡。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你不需要有雇主给的固定工作邀请丶不需要申请工作证丶不需要被绑在特定的雇主。事实上,无论你是博士后研究员丶研究生或研究助理,只要你目前工作项目是由NIH, NSF, NASA, DOD, DOE, DOT 等机构所资助,你就很可能可以透过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得到绿卡。

自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主要优点包括:

  1. 可以选择移民类别:可由你自己选择美国移民类别,而非你的雇主或律师来选择。透过选择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EB2)的国家利益豁免类别(NIW),你可以绕过申请工作证的漫长过程进而省下许多时间。因为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者不一定必须从美国劳工部获得工作证,因此拿到绿的路程显得较短,而且你也不必获得美国雇主提供的固定工作职位。在许多情况下,美国劳工部可能会拒绝工作证的申请,因为申请的外国人未能提出雇主无法从当地劳动市场聘请美国公民的原因来说服劳工部。
  2. 可以有弹性地换工作: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可以让你有弹性的在不同的美国雇主间作选择。你可以自由更换雇主。你不必在整个绿卡申请过程中待在同一个雇主,这是大多数申请移民者所没有的好处。透过工作证申请移民者在绿卡申请过程期间不可转换为你申办绿卡的雇主。在某些情况下,这意味着雇主不会加薪丶甚至采取减薪,因为申请移民者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
  3. 移民申请案永久有效:因为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不依赖你目前的雇主,不管是换工作或是被裁员都不会失去获得绿卡的机会,申请案都还是有效的状态。因为你不需为同一雇主工作,这让您在公司裁员或经济衰退时较有机会安全度过。即使你换雇主或被裁员以致於暂时找不到工作也不会影响你自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4. 可得知移民签证名额的剩余数量:在I - 140批准后,申请者需要知道是否有移民签证名额才可递交I-485身份调整的申请。一般在每个月的中旬左右会发布下一个月的移民配额排期表。移民配额排期表反映了移民名额的使用状况以及让申请者知道自己的优先日期离排期还有多久。而国家利益豁免(NIW)属於第二优先职业移民,移民签证名额的等待时间比较短,有时比EB3移民申请快上好几年。通常情况下,EB3类别的移民申请者在拿到工作证后,其签证名额数量报是无法从排期表上得知或是无法马上申请核发。

自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其他优点:

  1. 不必依赖雇主;
  2. 控制自己的绿卡申请案及其进度,而不是由你的雇主来控制;
  3.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不须有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

由雇主申请的缺点

为外国员工申请绿卡的雇主通常会提供支持文件。然而,雇主往往会挑选对他们比较有利也容易的方式,也就是申请过程冗长的工作证。由於签证审核的时间限制或是无法得知移民签证名额的数量,结果会使得整个绿卡申请过程变得更加缓慢,有时候不花上几年的时间是无法获得绿卡的。

另一个雇主申请的缺点是雇主多半使用自己公司的律师。这些公司聘请的律师绝大部分精通於公司法而不是移民法。因此,公司聘请的律师可能专注於临时签证 ,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是H-1B工作签证,或是较简单的工作证申请。由於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对他们来说比较陌生与复杂,所以他们根本不希望花太多时间在这种申请过程上。换句话说,大多数公司聘请的律师只是一般执业律师,而不是专精於复杂的绿卡申请(像是国家利益豁免)律师。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资格为何?

要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者应在科学丶工程丶艺术或商业领域有杰出能力,并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决定一个外籍人士的移民是否符合美国国家利益,有几个要素会列入考虑,详见“国家利益豁免(NIW)移民申请的优点和符合资格要素”这篇文章。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成功的外籍人士通常会在其申请案中让自己显得有特殊技能丶经验或知识,让他们与专业同侪显得不同。但如果只在申请文件中简单叙述符合资格的技能水平将不足以获得批准。而是要有杰出能力(proficiency)而非单纯符合标准的能力(competence)才有望获得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批准。

申请的国家利益豁免类别(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时,必须牢记重要的是「有利於美国国家利益」的特殊能力。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不仅只於在其领域中一般正常水准,虽然光是进入该领域可能就需要多年的学习和训练,但光这样还不够。申请人必须表明自己是真正在知识丶技能和才华上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此外,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案中的推荐信必须为申请者的独特技能和经验作证,而且写推荐信的人也将被美国移民局审查,以确定推荐者是否有资格作出这样的评价推荐。另外,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请人要注意,移民局对於国家利益的解释也日益严格。

证明特殊能力有利於美国国家利益的关键为何?

为了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IW)移民申请,申请者必须证明他所产生的国家利益远超过透过一般由工作证申请移民的程序。因此,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以获得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1. 申请人的工作能在领域内增加重要价值;
  2. 拟议的工作将有利於国家且为国家级规模范围;
  3. 申请人不能仅符合申请工作证的最低要求,必须要比申请工作证更符合美国国家利益,也就是说如果该申请者若申请工作证将使美国国家利益受损。

一般来说,第一条标准是最简单可以满足的,大多数的工作都能增加内在价值,而实际上其实很多工作符合国家级的规模。

此外,申请人必须清楚地展示其过去的纪录,证实他对美国未来的国家利益有更大助益。申请人必须建立在一定的能力上较他的同侪更能为国家利益服务。并且要证明申请者在其就业领域的影响力。

对於研究人员和工程师来说,出版的论文和文章是他们工作上很常见的出产品。但如果一个申请人可展示其论文出现在著名的期刊,这将有助於申请。此外,如果申请人的作品常被其它论文引用或他常被邀请出席审查委员会丶审查他人的作品,这些证据都将有助於申请人被视为杰出人才。

例1:王博士是在加州大学土木工程系的博士后研究员。在过去的三年中,他一直以H-1B身份在大学工作。来美之前,他已经在他的祖国(中国)一个类似的研究机构工作了四年。他曾共同合作发表了数篇论文在国家认可的期刊。他在土木工程结构安全领域的多年经验和获得的成功使他符合被优先考量的杰出人才,他在工作领域上提供大量内在价值性的工作。他今后未来的工作将以国家级规模对桥梁检查结构的安全性分级和效率性有很大的帮助。由於在他的领域里他卓越的才华,可以预计王博士的研究将比其它大多数的研究同侪有更大的贡献。

例2:研究员拉吉先生的作品被他的研究同侪至少引用了80次,他在生物医学研究领域上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分子遗传学研究领域。拉吉先生在印度最负盛名的学校获得微生物学士学位后,又在美国东岸的顶尖学校取得硕士学位。他还在国际认可的机构像是纽约大学医学院指导了屡获殊荣的研究,他的论文一直发表於据领先地位的遗传科学和生物科学杂志期刊。拉吉先生符合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因为他的工作结果的利益是属於在国家层级的,如果他要透过工作证冗长程序来申请(劳工部可能花上很长的时间审理),则他的研究将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美国国家利益。

对於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医生来说,合格的外籍医生执业的领域必须是在美国相对缺乏的医药领域。在符合国家利益豁免上有没有绝对性的要求,但申请移民的医生必须能够证明他将在能为美国创造重大利益的医药领域寻找工作丶他的永久居留批准将在符合美国国家利益丶而且要证明若他透过工作证申请移民会对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杰出人才证明有利国家利益的详细需求为何?

  1. 必须有证据显示您的就业将符合在全国性范围的利益。您的就业会受限於某个特定的地理区域。但是您所产生的国家利益必须大於并超过单一地理区域。此外,不应该对国家里其它地区造成不利影响。
  2. 必须提交证据证明您寻求的就业能产生大量内在价值。您的就业必须增进美国国家利益。此外,所增进的美国国家利益必须是能立即显现可见的。
  3. 必须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您有能力执行拟议就业的职责。要在国家利益层面考量,您应该证明自己是杰出人才可提供重大国家利益。「杰出」在美国移民局(USCIS)法规规定是「在科学丶艺术丶或商业上有重大杰出超越一般的表现」。
  4. 您必须令人信服地表明如果您透过工作证申请移民,则国家利益将受到不利影响。您必须证明,这将是违背国家利益的可能剥夺美国工人提供您所寻求的位置的一个准雇主您的服务。如果是自由业(个体经营),您还是必须证明如果您透过工作证申请移民,则国家利益将受到不利影响。
  5. 不论是何种职业,您必须确定您是因为在该领域缺乏合格人才的基础上寻求国家利益豁免(NIW)。但是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并非只是被使用来缓解本地劳工短缺的目的。
  6. 如果您持有专利权或负责创新案,那麽您必须证明该具体特定的创新能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自我评估

想要知道您是不是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IW)的申请资格,以下的这些问题可以帮助您了解并增加您的机会。这虽然不是一份「必做清单」,但如果您能肯定的回答出下列五到六个问题,那麽您就有得到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机会了。最终的结果是取决於您是如何地呈现您的经历,使您脱颖而出。

试着简单的回答以下的问题及概略的叙述一下您的工作,评量您有多少把握能够藉由国家利益豁免(NIW)得到您的美国永久居留权。尽量强调您工作的重要性。

  1. 您的专长是什么?您拥有多少年的经验?
  2. 您拥有高级学位吗?(硕士或博士)您可以证明您是一名公认的学者,或是根据您的专业经验,在您的专业领域之中您是一名专家?(请列出您所拥有的学位资讯及您的专业领域,并同时附上相关文件证明)
  3. 您在您的专业领域中已有的成就为何?若是您无法开始或继续参与其中时您会如何处理?
  4. 当您的参与在计画或活动之中较您的同侪具有更大的影响力时,您的参与会有所改变吗?
  5. 您的工作曾被同业丶政府机关丶专业学者丶或企业行号认可其重要性吗?
  6. 您的工作会对美国经济及政府造成怎麽样整体性的影响?您的工作是否能够改善美国的健保丶教育丶居住丶或环境之现况?
  7. 您的工作能够如何大幅度且显着的较他人有利於美国当局?有任何政府机构需要您的工作吗?(例如:国家卫生研究院丶退伍军人事务部丶国家科学基金会丶军事机构丶海军丶NASA丶能源部丶交通部丶国防部…等等)
  8. 您在您的专业领域中是专家或是较其他人出色吗?在相同的训练及背景下,是什么使您显得特别?
  9. 您曾有被刊登於国家性或国际性杂志上的论文吗?有多少曾被SCI(科学引文索引)丶EI(工程索引资料库)或是其他自然及工程类的重要索引编列入内?您曾经撰写或出版过任何专业教科书或是参与部分章节的编辑吗?
  10. 您是否在您的专业领域之中占有一席之地?您是否在某个企业占有一席之地,并对其他人的工作负责?
  11. 您近期的研究有何发展潜力?这个研究所探讨的问题为何?您对於这个研究有何愿景?
  12. 截至目前为止,您有何发现,而又有多少进度?是什么让这份工作值得一提?
  13. 您是任何专业组织的会员吗?您附属於任何学术团体或协会吗?在那之中您是属於中阶层或高阶层?您是任何非申请制而为提名或选举制的学术组织或团体的成员之一吗?
  14. 您的出版品曾被邀请再版吗?您有任何证明可展示您工作的重要性吗?您的研究结果曾被专业媒体或是任何其他新闻媒介报导过吗?
  15. 您曾获得任何超出一般水平的学术奖励或荣誉吗?比方说,您曾得过国家性丶州立性丶或是会议性奖项吗?
  16. 您有任何专利或是专利申请吗?您有任何已被认可或是尚待审核的专利吗?
  17. 您曾担任过专业期刊的学术论文审查者吗?您曾被邀请为同业的研究论文之评委丶稽查者丶或是评论者吗?举例而言,您曾担任过专业会议的裁决者吗?

若是上述的某些问题对您的情况而言并不适用,只要尽量完美的陈述您的工作就好了。不用害羞也无须谦虚,在您的请愿之中您必须显出积极想要成功的态度。若您能成功的回答上述的一些问题,您将有机会藉由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方式拿到您的美国永久居留权。

申请准备步骤和推荐信指南

如果您可以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IW)的要求,那麽就是国家利益豁免就是您申请移民的最佳选择,因为可以享有就业上的独立与自由。但在申请前必须了解美国移民局规定申请者必须在特定领域有杰出贡献与成就。

在提交表格I-140去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之前有几个初步筹备步骤。这个先前筹备过程的时间因人而异,并最好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讨论咨询。有些人可能准备几周就能提交I-140表格,但有些人可能需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准备。最初的预备步骤如下:

  1. 准备一份摘要叙述在您专业领域中的杰出能力和成就;
  2. 准备在您专业领域中专家的推荐信并收集相关资料;
  3. 准备佐证文件,如文凭丶奖项丶专业学会会员资格;
  4. 收集关于您的论文丶引用次数丶成就相关文献。

推荐信必须满足国家利益豁免(NIW)法律要求。他们不是普通为了求职的推荐信。良好的推荐信必须要能成功地帮助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好的推荐信不能只简单地称赞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IW)的基本要求,这样很可能导致失败的申请案。所以推荐信的草稿和修改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其内容是申请案的关键。

与现任或前任雇主及专业律师共同合作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有两种方式:

  1. 您可以在没有现雇主的赞助下自行提出申请。这表示申请案的申请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在I-140表格和附信上签名,而不是由您现任雇主签署;
  2. 另一种状况:您现任雇主是申请人,而您是申请案的受益人。您还是可以准备所有文件及证明,但您的雇主必须要在I-140表格和附信上签名。

不管是哪一种方式,像是要找人帮您写推荐信和收集证明,您都还是可能需要您现任及前任雇主的帮忙。有些雇主已经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大型企业和重点大学),并且能够系统化的帮忙处理申请案资料。这种雇主可能会帮您准备所需资料,除了帮您找人写推荐信之外。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不愿意为您的申请案负责申请,但您可以尝试说服您的雇主提供公司文件丶您的贡献证明丶专案项目和研究成果丶推荐信等等。

如何准备强有力的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案

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案的重点在於您目前的工作是否符合美国国家利益丶您的个人成就丶您能否大量增加内在价值丶以及增益是否为国家级的规模。能够将您的工作丶成就好好的界定清楚并且提供证据证明是成功申请案的关键所在。

申请前,您应该先找专业的律师评估您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并撰写强而有力且满足国家利益豁免(NIW)法律要求的推荐信。您也可以先更新您的履历后再详加考虑。如果不适合,您还可以考虑其他类别,如EB1杰出人才职业移民(EB1A)丶EB1杰出研究员或教授移民(EB1B)或是申请工作证。

若您确定要选择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您会需要:

  1. 与雇主(或前任雇主)有效的沟通,请他们帮忙搜集文件;
  2. 撰写强而有力且满足国家利益豁免(NIW)法律要求的推荐信;
  3. 再三检查和与律师修订您的推荐信草稿,以确保它们用语正确精准且符合申请要求;
  4. 根据律师建议收集申请案所需的所有文件和证明;
  5. 有条理的整理所有的申请相关文件,包括签名的推荐信;
  6. 由律师准备一封满足国家利益豁免(NIW)法律要求的请愿信(petition letter),信中详细解释您为何符合杰出人士的资格丶为何比美国人更能增加美国国家利益等丶以及为何您走工作证程序反而会影响美国国家利益。要求律师针对自已的情形引用前案加强申论的论点。
  7. 填写并签署表格I-140,最后将申请文件与申请费备妥递交至适当的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USCIS);
  8. 联络美国移民局(USCIS)查询您的案件进度;
  9. 如果美国移民局(USCIS)要求您提供额外证明文件,您应该要即时作出回应,并速备妥所需文件递交。

搜集申请资料

想要将您的形象建立为一个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能够带给美国国际利益的优秀移民申请者,您必须要搜集所有必须的资料来证明您就是能够带给美国利益的不二人选,而且您的出色才能及您能够提供的贡献将超出一般美国公民所能提供的。就像在法庭中审理的案件一样,一件国家利益豁免(NIW)之请愿申请必须提出相对应的佐证。相关议题的证据必须能够促进申请者持有压倒性优势的论点。通常佐证必须符合下列三点要素,而且要能够套用在所有佐证上:

  1. 佐证必须具有 “相关性”
    佐证必须提出某个确切的论点,以阐述申请者如何或为何能够凭藉其杰出能力而跻身国家利益豁免(NIW)请愿候选之列。举例而言,研究学者通常会以出版品的形式呈现佐证,但也有人会以报告的形式呈现。这使得对於这些佐证是否适当的争议存在,而申请者则可能认为报告的形式将是一种与同领域中其他人交流自己成果的技巧。两种形式的最终目的都是一样的,所以二者的相关性也应当显而易见。
  2. 佐证必须具有 “说服力”
    佐证必须是可信的。举例而言,如果申请者所提出的佐证是源由於一个国际性会议,他或她应可对会议主办单位申请认证信函以证明论文已被认可,包括摘要丶会议方案丶及其他会议产生之文件资料。如此即为此报告确实发生之强力证据。然而,一旦申请者对於此份报告仅持有少量佐证,凭会议方案是不足以采信此报告佐证的,甚至申请者可能根本没在会议中出席。
  3. 佐证必须具有 “实际性”
    佐证必须是显着的。举例而言,申请者列举对於实验室同仁所做的每月简报,就不是美国移民局所要求的佐证。对大部分的申请者而言,报告必须属於全国性或是国际性的范畴,其他相关的资讯也应一并送交美国移民局。为达到佐证需具显着性的要求,申请者可能也需要提供以下的资讯:论文作业审查程序及同业审查丶 出版程序丶会议出席者丶会议召集人。

统合各种佐证於一个类别是非常重要的,申请者可通过此最后测验。以上的各点需适用於所有佐证。在相关性上的一个基本问题是这个佐证是否能帮助您建立能力之必要性的观点。

如何有效的搜集您的佐证,以展现您杰出的才能,以及它能如何有利於美国国家利益?

要展现您的立场及您的工作是有利於美国国家利益的,您必须搜集及利用所有相关于您的成就丶出版品丶政府文件丶大众媒体丶以及网路上的资讯,以帮助您建立有利形象。因此,您必须由下列领域中来搜集您的国家利益豁免(NIW)请愿所需资料:

  1. 在学术界所收到的奖项:这包括了您曾获得的奖项以及在争取奖项中所提出的材料作品。获得重要奖项或是举证您所获得的奖项是重要奖项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任何较小的奖项也能展现您的”杰出能力”。有些会议或杂志常颁发类似”最佳论文奖”一类的奖项。
    在这个项目之中,若能附上获奖信或是证书将会有所助益。若您参与了授权性研究,您可以附上授权通知信件。在这些信件中,寄件者可能提到了您的工作是如何受用以至於获得授权。基本上,任何奖项及证书证明都会对请愿申请有所帮助,而这些奖项应在请愿书的中编列索引。
  2. 在学术团体中所具有的成员身份:会员卡是很有用的。若能附上一些组织的印刷文物,比如说成员列表,也将有所帮助。您可以从组织网页下载一些对您的申请有用的资讯。另外一个战术是请有威信的组织支持者,或是特定协会的高层写推荐信;或是寻找一些证据能够指出您在协会中的身分即是对您在工作上的天份的最佳注解。您也可以附上协会欢迎您成为一员时的正式信件。
    大部分的协会只要求以会费来延续资格,而有些协会则是透过选举制来确立会员资格。如具有这类透过选任制学术团体的证书或会员证明则应当附上。有些专业协会是采提名制,由在领域中的公认成就为基础,如Sigma Xi。而有些协会是不被美国移民局认可的,包括ACS丶AICHE丶ASME丶ASEE…等。
  3. 在学术出版品中或新闻媒体上所发布的作品:这包括了学术领域的其他人曾在他的文章中提及您的作品的部分,以及其他硕士或学士论文引用您的文章的部分。这也包括了任何曾探讨您目前的作品及正在进行的计画的一般文学作品。您也可以在网路上搜寻是否有任何论文曾引用您的发表作品。大部分的大学图书馆能够执行这种搜寻。
  4. 由其他研究人员所引用的纪录:可能的话,由科学索引中的引用纪录影本,或是一些其他引用纪录将有帮助。取决於引用数,即使是由并不熟悉您的工作的人所撰书的信件,只要能说明其引用的重要性,也是有帮助的。您也可以请引用您的作品的研究者给予您他的实际作品。
  5. 曾单独或团体参与过的审查团队:若您曾担任杂志或会议论文的评委,或是曾於相同或相似的学术单位担任他人工作的评审,您就可搜集这类佐证。您可能必须附上您的评审文件。您也可以请杂志编辑或是会议召集人写证明您的评审工作的信件,或附上期刊编辑对您的评论的邀稿信件。
  6. 在科学或学术领域的研究所提供之贡献:包括了所有种类的研究活动,刊物丶简报丶发明丶专利…等都是。这代表您必须呈现所有可证明您在专业会议上的参与的资料,如议程影本丶摘要丶及传单。撰写者在信件上描述您的工作时,他的支持态度也是相当重要的。信中包括研究或教学活动之重要性,新颖性,及您的特殊专长如何使这份工作可行且更有效率。如果您处於某授权之列,您也可以将此列为奖项的标准,端看文件的类型及验证的标准。任何授权的信件或文件都十分有用。您也可以使用出版品或论文资料,在某些情况下封面及第二页的资料就足够了。
  7. 在学术书籍或文章中列名作者:文章需在全国性或国际性流通之学术期刊,以及学术领域发表。於具有ISBN之书籍中的某些篇章亦可。如此,您也可以附上在期刊上的意见丶书中的章节…等等。若是出版物很多,您可以附上优良样本文章的前1-2页。若是不多,您不妨将完整篇幅都呈现於您的简历之中。
    期刊编辑对於您的意见投书所发的录用信也是十分有用的,类似资料亦同。当您开始整理您的申请资料,您一定要把这些能够强调您在期刊上的贡献的信件附上。
  8. 由导师所提供的推荐信:推荐信应该强烈支持您的优势及您的杰出能力。若是您的前导师对您先前工作的评价一如您现今工作的重要性一样优越,他或她的推荐信将是您的不二选择。
  9. 由其他专业人士所提供的推荐信:这些专业人士包括了您的大学教授丶您具有某些资格的同事丶以及您的主管。通常您只要告诉他们您因移民程序而需要推荐信,都可以得到好结果。您也应该请所有您的引用文件原始作者帮您写封信到美国移民局。
  10. 由同行评审在您的发表论文中所做的评论:这些也是非常重要的佐证。即使大部分的评论可能是在挑您论文的毛病,至少有句话是不会变的:「这份论文对於研究做出了创新的贡献。我推荐他发表。」如若不然,您的论文也无法被发表。
  11. 所有曾邀约您的发表论文的明信片或E-mail
  12. 由您的雇主或共同研究者所提供的推荐信:展现您研究的重要性及您在研究计画中的优秀表现。
  13. 您的雇主所提供的研究方针:其中提到了研究的重要性丶计画的应用面,及任何对於计画投资的联邦政府丶联邦机构丶州政府丶或私人企业。
    这些佐证将能突显您研究的重要性。当然,如果您正是为联邦所成立的机构工作,一份对於这种机构的提案,如国家卫生研究院丶国科会丶国防部丶能源部丶环保局丶农业部丶交通部…等等,将更能突显您工作的重要性及您的出色。
  14. 研究报告或计划进度报告:即便这些研究尚未发表,或是因保密的原因将来也不会发表,这些佐证还是能够突显您的杰出能力及研究的重要性。
  15. 於学术会议中发表的论文:可证明您为参与者的专题研讨会或会议议程,无论您为研究论文报告者丶评委丶或是其他独立工作。即便论文在某些情况下并未正式发表,还是对您的请愿有所助益。
  16. 任何由您的客户丶研究赞助者丶官方文件所提供的建议:用以证明您的研究可能曾被其他组织或是政府机关所用。

如何避免要求补件通知(RFE)?

不想收到移民局要求补件通知(RFE),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谨慎地准备您的申请资料,及与您的老板讨论申请类别。有可能的话,也请您的主管或谘询律师一同评估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请审核是否合宜,及所需资料是否可以搜集齐全。

您必须为适当的观众量身打造您的请愿书。并不是所有美国移民局审核员都受过大学教育,也无人像您一样在专业领域占有一席。再加上,美国移民局审核员只有很少时间可以读过所有请愿资料-基本上任何个案都少於30分钟。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必须以最简洁易懂的文字陈述您的成就。在专家推荐信及说明信(cover letter)中更为重要。

我们已经知道美国移民局审核员并不会被过多的资料所打动,事实上,审核员更想把冗长的申请书搁在一边,去读那些比较短的。请谨慎选择并且只使用最有力的佐证。

想要使您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请愿独树一帜,最重要的是显现您近期的工作能对美国国家利益带来的建树。每一项佐证都要说明这点。

美国移民局并不会因为一个申请者符合NIW的基本条件而通过他的请愿

看来也许有些奇怪,即使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标准基本上是低於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对杰出能力的规范,有些符合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杰出规范的申请者却不能自动通过国家利益豁免(NIW)的项目。这对I-140格式的请愿申请者而言就更加重要了,他们必须依据法定及规定指示以避免移民局要求补件通知(RFE):

  1. 确保所有表格都完整填好。
  2. 明确在请愿书中表达申请者是如何适合这个杰出规范项目。
  3. 确保申请者达到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之要求。虽然达成要求并非通过的保证,但若是申请者无法满足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要求之基本项目,最好还是考虑其他通路办法。
  4. 明确列出申请者符合各项资格的资料。以下为范例:
    • 若是申请者的文章曾在国际间发表,请提供一份发表的刊物及相关讯息以证明此期刊为国际发表。
    • 若是申请者曾获得奖项,请提出得奖证明和奖项范围,以及对於其专业领域之重要性。
    • 若是申请者领有高薪,请提出他较平均水平高的证明,如在同一特定领域的薪资分布。
  5. 若是此请愿为资方所赞助,请附上资方之财力证明:
    • 合约企业联邦税报表影本。
    • 审计财务报表影本。
    • 若公司员工超过一百人,请提供财务长签署之声明(非人资部门)以证明请愿者之财务能力。
  6. 若此案为独立个体申请,并且近期内无工作纪录,请附上以下资料已证实申请者之财务能力:
    • 聘雇合同。
    • 近期财力证明。
  7. 请记得,美国移民局并不会因为一个申请者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基本条件而通过他的请愿。申请者的申请书中必须展现:
    • 申请者所寻求的工作机会目的在於展现实质性的内在价值
    • 申请者所提出的雇佣利益必须在国家性的范畴内
    • 资方所预期的移民申请者之服务内容可能因需提供美国国民工作机会而有潜在性被剥夺的危机,而这将抵触国家利益。

当您在接到移民局要求补件通知(RFE)要求时,您该怎麽做?

当您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请愿资料不足以产生裁决结果,一个希望您能附上更多参考资料的要求讯息将会寄送予您。在回应时限内,您可以:

  1. 根据要求提出所需佐证。
  2. 提出一些或不提出所要求之佐证,并要求依现有佐证进行裁决,或
  3. 放弃请愿。

若是请愿中有需要修正之处,在移民局要求补件通知(RFE)中将会有格式影本,您可以在影本上直接修正。此档案也会一并列入您在美国移民局中的正式申请文件资料。

希望移民局要求补件通知(RFE)规定时限延长是不可能的。请注意在补件时限内并不包括任何过渡时期之便。若在时限内未收到补件,这个个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及否决,而此否决可能不会进行上诉。

  1. 极重要的是要求佐证的通知信件需与所要求之佐证一并附上,并且必须使用所提供的特殊信封。若未遵守则可能会延迟程序且可能会因放弃之因而被否决。
  2. 所提供之佐证若未附上要求信件及使用正确的信封将会造成混於待处理之案件中,也可能被当作一般信件处理。

被否决之案例

问题: 我的I-140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最近被否决。美国移民局不同意劳工证之要求可能对於国家利益造成不利影响。详细原因如下列:

「整体而言文件纪录中佐证了受益者在活动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并不能证实请愿者在计画中扮演了主要推动者。」

「寻求豁免的请愿者必须使自己的宣言具有说服力,证明他能够带给美国国家利益大幅度的改变,且远超过目前美国国内劳工所能达到的标准。」

「然而,原有的贡献丶出版品或研究报告皆属於学者固有的工作范围。此申请者在其专业领域中的努力无法有效达到国家利益的门槛。」

对於被拒之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请愿进行上诉

美国移民局认定对於大部分的国外申请者而言,规定他们在争取绿卡的过程中必须先经过劳工证申请的过程将是有利於美国国家利益的。劳工证是一个竞争的选聘过程,适用於当美国资方对美国劳工局表示在美国境内中的人才无法达成其他国家人才所能达成的工作时。

基本上,在美国移民局对於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案被正式否决前,他们会先寄送要求补件通知(RFE)。要求补件通知(RFE)使申请者有机会提出补充佐证,以使结果公正及迅速。这个程序一直存在的原因在於国家利益豁免(NIW)的初衷-提供那些宣称自己的工作俾利於美国的申请者一个获得永久居留权的管道。

当您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请愿被美国移民局拒绝时能被上诉到更高的权力阶层。在移民程序中,上诉的受理单位分为两个政府机构:

  1. 美国移民局之上诉行政处(AAO)。
  2. 移民上诉委员会(BIA),隶属於美国司法部移民审查执行处。

只有原始请愿者可以提出上诉。请愿者必须自行对此移民申请进行上诉。如由上诉行政处接收,则将由上诉行政处审核否定决议的因素是否已被克服。如是的话,上诉就可被列入议案且可被接受。

个人上诉案件也可以由律师或代理人上呈。若请愿者由他人代表,上诉中就必须包括确切的美国移民局G-28表格(律师或代理人参与或出庭时的注意事项)。G-28表格必须由律师或代理人及原申请者共同签署。

如何对否定决议上诉

如果您的请愿被美国移民局所否决,而您认为您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请愿理由足够强烈,您可以选择上诉。美国移民局的上诉行政处将会审慎审核您的上诉,并做出最后决定。如若不然,您可以重新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或是尝试其他移民申请管道,诸如EB1A (杰出人才)丶EB1B (杰出学者或教授)丶甚至是劳工证。

上诉时效是很短的,有很严格的时限规范。上诉必须於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缴交原始决策(指否定决议)的费用。您也可以提出理由支持上诉。在审核之后,上诉审核单位可能会

  1. 同意您的上诉并改变原始决议
  2. 不同意您的上诉并保持原始决议
  3. 将原案发还原始受理处静待进一步处理

若是您的I-140表格移民请愿被否决,您必须在仔细读过美国移民局的决议书后决定您是否要上诉。美国移民局的决策中会提到决策原因,提醒您完整的上诉司法管辖单位(例如AAO),适用时限,及正确的美国移民局上诉表格。

若您决心上诉,则此表格将在否决决策后30天内有效。若您是经由邮件得知决策,您必须在决策后33天内提出。

若是上诉行政处具有决策权,上诉申请必须以I-290B-上诉或议案声明 表格提出,以此表格向美国移民局对於您的案件提出相反意见的声明并上诉。上诉必须提交给做出原决策的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可在上诉中补充意见以支持。费用将会包括在内,且成功机率很小。

相关连结

从美国境外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AAO公告NIW新判决标准出台 (Matter of Dhanasar)